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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公告

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第一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通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10-17 13:35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有关单位:

   为贯彻落实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实施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央编办关于批转<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、《富宁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精神,切实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,县委编办于2022913日,随机抽查了富宁革命纪念馆等4家事业单位,对其法人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检查。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检查的内容

(一)事业单位所挂牌子和门牌号与核准登记的名称、住所是否一致;

(二)事业单位登记名称、举办单位是否与批文一致;

(三)法定代表人与现实状况是否相符;

(四)经费来源与现实状况是否相符;

(五)实际净资产数与登记开办资金数的变化幅度是否超过20%;

(六)是否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;

(七)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;

(八)已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有无增减变化;

(九)事业单位从业人数(干部职工花名册)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;

(十)绩效、受奖惩、诉讼投诉情况以及捐赠资助财物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;

(十一)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;

(十二)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;

(十三)2014年以来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》存档情况以及内容填写是否完整、规范、真实;

(十四)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;

(十五)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本是否置于事业单位住所的醒目位置;

(十六)有无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遗失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或出租、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;

(十七)有无收费项目和营利行为;

(十八)财务是否独立核算;

(十九)有无独立的银行账户。

二、检查的程序

(一)确定检查对象。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原则,从“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”中,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。此次检查,随机抽取了富宁革命纪念馆、新华镇卫生院、富宁县田蓬中学、富宁县阿用乡政府专职消防队4家事业单位。明确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后,提前5个工作日向被抽查单位发送《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》,为检查做好准备。

(二)确定检查人员。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原则,从“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”中,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2名,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。

(三)检查方式。一是实地检查采取座谈、听取单位汇报、查阅财务账目和相关资料档案等方式进行。按照检查内容清单逐一核实,并如实填写《实地核查记录表》,由检查人员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、留存。二是书面审查主要采取事业单位自查和网络监测相结合,自查结束后,书面审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
三、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

被抽查的4家事业单位均积极配合县委编办开展工作,2022年第一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任务圆满完成在检查中,未发现存在问题

四、下步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作为社会公益服务的法人资格准入者、秩序维护者和权益保护者,对于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、规范事业单位从业行为,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不仅是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的责任,也是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。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重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,及时配合做好年度报告、变更等登记管理工作。

(二)加强制度建设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,建立健全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使用、印章管理等相关制度,做到专人负责,建立证书印章使用手册,不断优化运行机制,促进本单位运行高效化、信息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,不断提升工作层次和水平。

(三)提高工作成效。认真学习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《实施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、《中央编办关于批转<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、《富宁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应及时向事业登记管理机构提交变更申请,在今后业务办理中务必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,用实际行动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,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

(四)网站公开公示。检查结束后,县委编办将把检查结果情况通报在“文山机构编制”网站进行公开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10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