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山州三举措助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
近年来,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州委编办以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为切入点,从优化林草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和职能配置等方面,为全州林长制工作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。
一是坚持高位推动,全面建立林长制体系。州级建立了州委、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州级林长制领导小组,下设林长制办公室在州林草局,负责州级林长巡林保障服务、全州推进林长制工作的指导督促、全州林长制工作的实施、考核、督察、林长巡林反馈问题督办整改等工作,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。县(市)、乡(镇)、村相应建立林长制责任体系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。目前,我州共划分州级、县级、乡级、村级责任区8267个,设立各级林长4576名,实现了州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,形成了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、责任到岗的林长制工作体系。
二是建立完善制度,压紧压实工作责任。先后建立会议制度、林长巡林制度、工作督察制度、林长工作述职评议制度、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,实行林长年度述职全覆盖,定期研究林长制推进工作,及时跟踪林长制实施进展情况。同时,建立林长制责任考核体系,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,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(任中)审计的重要依据,全力推动责任区域工作落实。2022年以来,州委、州政府主要领导“一竿子插到底”开展巡林工作8次,常态化调研督导绿美建设25次,督促各级林长开展巡林21858次,各级督察开展督察748次。
三是优化机构设置,做实做强组织机构保障。结合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,设立州林长制服务中心,主要负责配合履行州级林长制办公室具体职责,切实为州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机构编制保障。同时,强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,整合、设立8县(市)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,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,厘清执法边界,为构建权责统一、协同高效的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,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机构编制保障。2022年来,全州累计破获涉林刑事案件311起,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结案302起。
审核:马开宪 采编:蒙义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