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图
一、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:1.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》原件;2.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原件;3.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4.住所证明原件;5.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6.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;7.经费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8.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原件或复印件;9.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;10.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;11.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二、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:1.《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》原件;2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、副本原件;3.需要变更事项的批准文件和非行政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4.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三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:1.《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原件;2.撤销或解散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3.“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;4.清算报告原件;5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正、副本原件;6.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四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:1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》原件;2.现存的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原件;3.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原件;4.“证书遗失作废公告”凭证原件或复印件;5.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五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:1.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》原件;2.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》副本复印件;3.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原件;4.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;5.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;6.住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;7.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以上资料由事业单位自行立卷归档、保存备查,无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。